《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》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、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、社会保障工作;征地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,加强征地补偿费用核算、支付的监督管理;确保被征地农民依法得到足额补偿,居住条件和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刘家人现在的生存状态:
刘家在征地前,靠种菜为生,丰衣足食,日子舒服。241.70个平方米的房屋,还有菜地,院子前方还有一个石榴树,每年的十月石榴 诱人的红,又大又甜。
(510被挖掘机挖倒的墙与折断的石榴树枝,无奈的双手残疾大女与七十多的父亲守望在最后的家园,他们没有生计来源)
征地后:
刘泉桂,男,73岁,无劳力,靠女赡养;
王翠兰,女,67岁,无劳力,靠女赡养;
大女二级残疾,47岁,无经济来源,有一在读书的孩子(510事件中被城管致伤),510被激发心脏病,现时伴心脏病发作;
二女,45岁,靠打零工赚钱,一读高中的孩子;
三女,98年故;
四女,40岁,丈夫拆迁前转户过来,村遗留办不给生活安置地,夫妻打零工为生,一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孩子,;
五女,神经,精神残疾,37岁,生活不能自理,一在读小学的女儿,大女代养;
六女,33岁;
四方坪404号居民,全部为失业的农转非户籍,没有稳定工作,没有社会医疗、养老保障。老人靠赡养,大人无生计来源,小孩要读书。残酷的现实摆在被征地的农民的身上。
过渡安置:
四户人家,拆迁指挥部给予刘家4户人口共计700元的房屋过渡安置,临近四方小区,一套2室的毛坯房加上物业管理费就要700元,这还只能安置一户三口之家,其他三户家庭人员往哪里过渡居住呢?![]()
(可怜的老、弱、残、病的家庭:七十多的老父亲,神经的五女,残疾的大女,510被打伤的时有腹痛的四女)
安置地划分:
四女一家三口人,每人12个平方米的安置地,却只给予24个平方,对于户籍在此的该安置人员藤德平不予安置。
一家三口以后的居住条件怎么保障呢?
二女,五女情况也是如此,她们及其子女日后的居住怎么安置保障?
附先福村安置实施细则第三页第二段“f条”安置重建用地以户计算,每户可以购买10个平方米的户头平方。不给予四方坪404号户主户头平方购买。
四女的丈夫为该安置的人口,也不给安置。
请求政府保障并督促先福村遗留办给予独立分户家庭最少46个平方米的安置地划分,保障征地农民的生活,居住安定!
如果您对四方坪感兴趣,请继续关注它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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